对外接待工作程序
1.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因公来访应事先以函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学校办公室综合科说明来访事宜;
2.在获知外单位来访的具体信息后,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有关领导,请示办理意见;
3.按照办理意见与来访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制定接待方案,并报学校办公室有关领导审定;
5.按照接待方案,做好协调准备工作。
学校查号台: | 5168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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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 51688403 | 传 真: | 51683030 |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学校办公室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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