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议题材料要求
(一)关于议题申报单
议题申报单相关项目应填写完整,除“主要领导意见”和“学校办意见”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请示有关领导批示外,其它所有栏目均须牵头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或请示主管校领导后填写,包括填写“建议列席人员”和组织相关单位会签。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应对议题申报单上面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及议题材料负责。
(二)议题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体例规范。汇报材料的正文应是一份全面综合性的汇报文稿,主要内容包括议题背景情况、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需要议定的事项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同时可根据需要以附件形式对正文进行必要补充。根据领导最新指示要求,各单位提交的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务必格式规范,要按照《党委常委会议题材料格式模板》(见附件)进行排版,责成学校办认真把关,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校长办公会上会材料需在汇报材料前附上《议题概述》(不超过500字)。
提交审议有关规章制度时,也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一份正式汇报材料,同时将规章制度作为汇报材料的附件。
(三)其他
议题内容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完成会签。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提出建议,向会议作出报告。
二、议题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党委常委会一般在一次性发布连续两周安排的《工作日志》的当周周一上午召开,校长办公会一般在一次性发布连续两周安排的《工作日志》的第二周周四上午召开,确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为确保决策效率和质量,拟上会的议题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会提交《北京交通大学常委会议题申报单》或《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和会议材料(包括议题汇报材料及必要的论证报告),严格避免临时动议,匆忙上会。
请各单位备会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应“先准备好议题材料交学校办公室,然后等待上会通知”,而不应“先等待确定开常委会的时间,然后才开始准备申报材料”;除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议题申报单需与议题材料同时报送,不能只报送议题申报单而无任何相关材料;除议题申报单外,提交的议题材料请使用三号仿宋字体,正反面打印。
三、相关规章制度
中办发〔2014〕55号《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都分别列出了若干具体内容,请各单位在互联网上自行下载学习。以下是学校出台的系列文件(均已印发至校内各单位),请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
2011年3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会议活动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意见》(校党发〔2011〕15号);
2011年5月4日印发《关于落实党委精简规范会议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党办发〔2011〕6号 校办发〔2011〕6号);
2014年7月7日印发《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 北京交通大学公文处理规定》(校党发〔2014〕20号);
2014年7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党办发〔2014〕10号);
2015年6月16日印发《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校党发〔2015〕13号);
2015年7月2日印发《关于做好党委常委会议题计划工作的通知》(党办发〔2015〕11号);
2017年5月4日印发《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校党发〔2017〕19号)。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